吴川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吴川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川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监理)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吴发改综社[202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440883-84-01-051586项目业主为吴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吴川市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监理)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739平方米,建设一栋七层高的疾控综合大楼,总建设面积7100平方米,其中地上七层面积为4600平方米;地下负一层人防工程和停车场2500平方米,设置车位46个

2.3建设地点: 吴川市梅菉街道隔海路77号(吴川市中医院新址东侧北面)     

2.4施工招标控制价:暂定为4463.44万元,本项目本项目监理服务费:109.34万

2.5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

2.6资金来源、投资性质:财政资金

2.7监理服务期:495日历天,监理工期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2.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核、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施工图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须制作:纸质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和分公司投标。

3.7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 3  26 00时至2022年 4  15 930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 3   2600(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2 3  31 00时。提问为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形式,通过(邮箱:zjvczhaobiao@163.com)提出。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2 3   31 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5投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4  15 

 9   3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2  号开标室。

4.6开标时间:2022  4   15  9   30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2  号开标室

4.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8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有关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5562626。(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湛江市吴川市广沿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759-556436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商务大厦九楼910-912房

联系人:钟杭哲

电话:0759-2292113

电子邮件:zjvc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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