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勇高新区高铁连接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奋勇高新区高铁连接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湛江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 湛奋经科函【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440800-48-01-085892项目业主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管委会统筹解决,资金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奋勇高新区高铁连接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湛江奋勇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箱涵、综合管线、交通、安监、照明和绿化工程等。建设范围包括 1.43km 岘港南路和 0.853km 万象西路,总长约 2.283km。岘港南路拟建宽度为 26m,双向四车道,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 40km/h;万象西路拟建宽度为 43m,双向六车道,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 60km/h。拟建道路均为新建道路,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人行道面砖采用高压透水砖;对局部路基进行换填处理;沿线处理交叉口 3 处;全线新建给排水管道、综合管线、交通、照明和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附件:奋勇高新区高铁连接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2.4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EPC项目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核及竣工图审核(招标人不另支付费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

2)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建设总承包、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含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5 本项目总投资314368235.08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4337860.48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4609115.70元,工程施工图设计费4758828.82元(含施工图设计费、预算编制费),预备费:14969915.96元。(预备费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30 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备案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6.1 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

2.6.2 施工工期:建安工程施工 630 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备案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7 工程最终建安费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设计费结算以湛江奋勇高新区财政与投资管理局审定预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价额,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及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后×80%×(1-投标下浮率),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本工程采取分期分批建设,并分期分批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具体分期分批建设及结算计划,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相关规定及定额核定。

3. 前期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4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5 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2021年4-10月中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网站打印的为准),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如返聘协议等)。

4.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且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4.8 投标单位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主要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9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且投标登记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2021  11  11 日到 11 15 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41 窗口持以下资料进行投标登记并在投标登记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投标登记时须提供原件备查,提供网络打印证件的不需提供原件核对,可直接扫二维码验证。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不符合要求,则不予投标登记:

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

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含二维码的网络打印证

9)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网络打印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2021年4-10月中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复印件或网站打印的为准),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本人与投标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如返聘协议等)。

1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的打印件。

1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二份单独提交(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在表上盖章、签名或签章)。

注:1、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一份,1)-11)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2)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投标登记。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1〕170 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 2021 年第 2 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6. 投标经济补偿

6.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 凡提供符合投标登记要求资料的投标登记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7.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7.3 若符合条件的投标登记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委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12    2    9    30  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号开标室具体以交标当天大屏幕显示的开标室为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奋勇高新区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8156005。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1. 联系方式

招标李晓龙 0759-8156028

招标邓可    0759-2292113

湛江奋勇高新区规划与开发建设局投诉电话:0759-8156005

 

招标单位: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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