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生态治理及循环经济产业发展(EOD) 项目-水生态治理及政府控制的市区屋顶光伏建设工程 已由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企 业 投 资 备案证(投资项目代码:2308-440800-04-01-4222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湛江市城发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湛江市城发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仅对该项目的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生态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覆盖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经开区等中心城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地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市政管网完善工程(包括新建排水管道、雨污错混接整改、局部清淤、修复重建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包括生态补水、河渠清淤、局部拓宽、挡潮闸等)。工程静态投资117828.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4468.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32.40万元,预备费用8728.03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相关资料及说明等为准。 2.2招标范围与工作内容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投资控制工作及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招标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等。 2.2.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控制;2)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审核与调整;3)设计概算审核与调整;4)施工图预算审核;5)附属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审查;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各类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7)进度款、工程款支付审核;8)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9)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第三方检验检测(如有需要)、监测、服务费用审核;10)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11)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的审核,确认变更价款;12)参与材料设备品牌选定、询价与核价工作;13)项目新增工程预算审核;14)工程索赔审核;15)送审结算初步审核;16)项目业主或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等;17)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如有);18)计算和审核标准工期;19)派造价人员驻场服务;20)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21)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合同签订前委托人已完成的工作除外。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且移交工作 完成止。 2.2.4招标控制价:542.304万元(根据《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计算并下浮20%作为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有为其本人购买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使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投标登记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 月 22 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 9月 27 日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zjvczhaobiao@163.com提出。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3年9月28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 4.5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10 月13日11时 00 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2号多功能厅。 4.6开标时间:2023年10月 13 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2号多功能厅。 4.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招标投标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名投诉,电话:0759-358810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城发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实名):康远博 电话:0759-316228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实名):庄华学 电话:0759-2292113 电子邮箱:zjvc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