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山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A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湛江市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湛霞发改投审〔2022〕14号、湛霞发改投审〔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10-440803-04-01-670324,项目业主为广东湛江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广东湛江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霞山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A标段EPC总承包工程。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华港工业园区。
2.3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对华港工业小区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人行道改造、排水改造、生态停车场(含绿化,充电桩)、门岗、交通设施、园区门牌标识和道路指引标识、园区信息化平台等建设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编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EPC项目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专项研究咨询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配合发包人施工图审查和消防等报建,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和验收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霞山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A标段EPC总承包工程全过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和保修期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等工作。
2.5 项目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579.0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838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8216.87万元,设计费166.13万元。
2.6 工期要求:115 日历天。
2.6.1 设计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拿到审图合格书。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设计费暂定合同价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
2.6.2 施工工期:建安工程施工须在 90 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7 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7.2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 前期服务机构
3.1 机构名称:海设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在投标登记截至之日将前期设计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4.5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备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7 信誉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4.8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4.9 投标单位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4.10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有关资料。
6. 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6.1 本项目实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网上投标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须同步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不以营利为目的),售后不退。工本费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开户名: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岭南支行,账号:9550880017933600148)。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所有投标登记流程,逾期不受理。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 3月14日 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 3 月 14 日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6.3 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8 日17时。电子邮箱:zjvczhaobiao@163.com(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为准,并同时将扫描件和word 版本发到以上邮箱)。
6.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答疑时间:2023年 3 月 19 日。统一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该内容在门户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确认。
6.5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时间:2023年 4 月 3 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5 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时间:2023年 4 月 3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5 号开标室。
6.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经济补偿
7.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7.2 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中标人不得据此向招标人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8.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8.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8.2 若符合条件的投标登记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委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3 日 9 时 30 分。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具体以交标当天大屏幕显示的开标室为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号)
9.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5417889。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2. 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
12.1.1 名 称:广东湛江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2.1.2 联 系 人:郑福特
12.1.3 联系电话:13729029125
12.2 招标代理机构
12.2.1 名 称: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2.2.2 联 系 人:庄华学
12.2.3 联系电话:0759-2292113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主办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